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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十二章 慕容复之行(2/4)

     当整个大金国崛起,世界就会变得天翻地覆,曾云风就代表慕容复在这个世界中咬下一口大大的肉。

        既然宋徽宗赵佶不在忽他的江山,那么就让慕容氏取代好他好了,但是要尽量避免鲜血和牺牲,因为这没有意义。

        而对于自己的表妹王语嫣,曾云风自己现在真是下不了手,曾云风自己比自己的表妹足足大了快十岁,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小丫头。

        所以目前的曾云风,对于王语嫣更像是表妹的感情。

        虽然曾云风自己想带着她出去玩儿,但是却从来没有想跟她结婚,也许以后说不定,但现在不可能。

        东京汴梁城日子曾云风很快就过够了,曾云风在这里买了一个大院子,成立了一个江湖势力,让他们在这里慢慢地发展,并向周围蔓延,并将触角渐渐的伸到西夏和辽国。

        曾云风在这里经营了大量的奢侈品不光是吃的,还有布匹。

        这个时代对于曾云风来说还有比他这样经营过大量的纺织工厂的人,还要精通的布匹生产的吗?

        这种纺织和印染简直是对曾云风自己最大的奖赏,但是十分简陋的印染机器,很多都是水利机械和风力机械效率十分低下的,甚至是人力的,让曾云风有些苦恼。

        曾云风使用的类似的印染机器效率也达不到很高,但即使是这样在整个东京汴梁城郊区以外这个工厂足以供养整个东京汴梁城所有人的布匹供给。

        但是曾云风不可能吞掉整个东京布匹的市场,那么这些奢侈的布匹,再加上从成都府运来的其他的蜀锦,这些被曾云风划为两块,一块前往西夏一块前往辽国赚取那些高官贵族的钱。

        没有钱,曾云风什么事都办不了,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

        有钱的时候,无数人愿意为你跑腿,曾云风很快就聚集了一大堆的江湖人士,围绕他的左右,曾云风也大大咧咧地亮出自己的牌号,自己就是慕容氏,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只不过现在是个平民百姓而已。

        现在慕容复是大宋底下的一个平民,曾云风跟很多文人墨客都很交好,曾云风喜欢他们的文采,喜欢他们做的诗。

        喜欢看到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刻又一刻,后世之中很多只能在其他国家博物馆里看到的东西,曾云风现在可以拿在手上看,这些传自于晋朝唐朝的文化曾云风喜爱的不得了。

        曾云风更喜欢让他们在诗词上作题跋,按下印章后自己收藏,这个以后可以当传家宝。

        现在整个大宋的文人墨客都知道,这位食为天的老板就是喜欢附庸风雅,就是喜欢大家的词大家的诗,就是喜欢各种各样的填词,就是喜欢眠花宿柳,但是又从不沾花惹草。

        时间很快,慕容复就得到一个称号叫做慕容公子,再加上他挥土如金,反过来了,应该叫挥金如土,一掷千金。

        曾云风在整个东京汴梁城买下大大的府邸,几乎赶得上任何东京汴梁城的王公贵族,只不过因为皇权的要求,在规制上略有下降,但是在奢华程度品味上都有所上升。

        东京汴梁城这些人也都知道这个慕容公子喜欢宝马,喜欢收集各种宝马,曾云风甚至在东京汴梁城,弄了一个赛马场,还设下赌局,邀请了朝中的很多官员加入其中分给他们股份。

        这个赛马场进行两种比赛,一种是短途赛马,一种是长途赛马,而短途赛马的赛马。

        而赛马场的赛马都是一些十分娇弱的马,只能在这边长满牧草场上奔跑。不适宜上战场。

        曾云风赛马场运动,很快扩大占据了整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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