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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力鞋(“今天喜鹊在枝头叫喳喳。...)(3/4)

鸡,今儿把骨头炖成汤,洒上蒜苗葱花,照着老陕人的吃法,再烙点饼切成丝儿,泡在鸡汤里,又油又香,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泡馍了。

        陈美兰依然一声不吭,从二哥家出来了。

        “你还四处跑什么呀,赶紧的,阎肇马上就要来了,快把自己拾掇拾掇。”大嫂在厨房里忙的四脚朝天,还得顾着陈美兰。

        陈美兰烧了一壶热水,得先给招娣洗个头,这年月农村孩子头上虱子多,招娣在城里的时候天天洗澡,头上没虱子,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头发里沾了好些个白色的虱子卵,是从娘家几个孩子头上传染过来的。

        开水烫发梢,先把虱子卵烫死,再拿篦子仔仔细细把它们全篦下来。

        紧接着,她给招娣梳了两个特别漂亮的麻花辫。

        再给她穿了一件荷叶领的半截袖小衬衫,本来孩子有条很漂亮的裙子,可惜被二嫂偷走了,只能给她穿件旧裤子,把孩子一直穿的塑料小凉鞋洗的干干净净,小丫头在农村这段时间,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虽然瘦津津的,还有点男孩子气,但这就是个乖巧的小姑娘了。

        “你打扮自己就行了,打扮孩子干嘛?”周巧芳烧好了酸汤,又把昨天吃剩的杂面饼端了出来,语带着责怨说。

        二嫂洗完了头,吃完了烧鸡汤泡饼子,特意把嘴巴也洗干净了,才来凑热闹。

        接了句茬,她说:“是啊,你先把招娣藏起来,那阎肇是个阎王爷,看你带个拖油瓶,再别亲相不成,阎王爷在咱家发起火来,咋办?”

        周巧芳听二嫂喊出阎王爷的名号来,瞪了她一眼:“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闭上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陈二嫂撇了撇嘴,把自己胳膊腕儿上一只金镯子往袖子里藏了藏,说:“不是大嫂原来总说那阎肇在部队上,人人都喊他叫活阎王的?”

        不是她周巧芳原来总说阎肇是个黑脸阎王,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连越南人听见阎肇两个字都会望风而逃的?

        凭啥不让人说。

        再说了,美兰头一回嫁的暴发户长的那叫一个肤白面嫩,嘴巴甜,会说话,做生意刚刚赚钱那几年很疼陈美兰的。

        美兰每年回家都大包小包的,新皮鞋,新呢子大衣,没把全村人眼馋死。

        这回要嫁个粗头黑脸的阎王爷,还是给人当后妈,事儿丑,凭啥不让人说。

        大嫂气的哐啷一声,菜刀剁在了桌子上,怒目瞪着二嫂,二嫂却一点都不怯,索性坐到台阶上了,摆明了今儿要搅个场。

        两个嫂子乌鸡拨鱼,相互斗眼。

        陈美兰吃完了饭,才顾得上给自己梳头发。

        梳头的时候她再仔细观察,就发现二嫂不止手上戴了个金镯子,脖子上一根红线,若隐若现的,的确凉的衬衣里也闪着金光,那是一个金坠子。

        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银宝更夸张,直接换了一双皮面的小凉鞋,看牌子是康奈的。

        那一双至少得二十块。

        靠天吃饭的农村人,能乍然买得起金镯子,金坠子,还能让孩子穿得起皮鞋?

        离婚的时候,陈美兰本来打算打官司要钱的,但二哥被暴发户打坏了腰子,回家就躺下了,她于是为了二哥,选择了忍气吞声。

        但她一直知道,二哥二嫂心里对她很有意见。

        上辈子后来她发达了,很照顾娘家人,尤其是二哥二嫂,虽说是堂房的,但她一视同仁,待他们跟大哥大嫂一样好。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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