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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只是个厨子(2/3)

吃的是彼得做的那一份,鲜香十足、弹性十足,咸淡适中,牛肉带着鲜嫩的同时还带着一股烤肉的香气,里头的豆芽也是脆爽多汁,一口下去可以说是回味无穷。
一点都不夸张啊,就这手艺,哪怕以后哪天不干了,回老家在路边摆个摊只卖这一样东西他都能过得有滋有味,虽然是小张哥的对手,但好吃是真的好吃。
而接着他也吃了一口小张哥的,这第一口下去倒是没有彼得的那么惊艳,就像平时在长安巷吃的没区别,可咀嚼几下之后就感觉出来里头的不同了。
老街坊味。
对,就是那股子老味道,是小时候就吃到的味道,是那时候放学回家路过河粉铺子时里头飘出来的引得人口水直流的味道也是跟外公闹了好久才能吃上一份的味道。
他们习惯叫这个味道叫老街坊味,酱油口偏重,回口有甜味,第一口吃下去不惊艳,但第一口下去之后偏偏就还想来第二口。
旁边的人大概也都是这样的感觉,省港本就不分家,两边的口味大概也都类似,越是年纪大的越是如此,所以年轻人很多都会把票投给彼得,而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人则会义无反顾的选小张哥。
至于为什么?因为味道能够承载记忆,很多人就因为这一口河粉,就想到了小时候的年岁,现在哪里还有几个人能做出这种味道?
这一票给情怀都够了,而且人家味道也很好。
很快,投票结束,主持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开始唱起票来,小张哥倒是不慌不忙,只是走到了彼得的盘子面前拿起筷子吃起了剩下的河粉。
“好吃。”小张哥朝他竖起大拇指:“真的好吃。”
而彼得道了声谢后也走到了小张哥的盘子面前去吃了一口,吃完之后他咂摸一番,然后又吃了一口,接着三下五除二竟然将剩下的半盘都给吃光了。
他用纸巾擦了擦嘴,回到后头侧过头问道:“你是加了两次酱油?为什么?”
“因为……第一次没加够。”小张哥也是很坦然:“会很淡。”
这时彼得突然想到了一个细节,就是之前小张哥在热锅的时候,一开始就加了两大勺酱油,然后他是熬了酱油的,之后他再用这熬过的酱油当料……
这一下彼得顿时明白了他的河粉味道很突出的关键所在,就是因为他用的酱油更浓稠,所以导致看上去同样的份量但滋味却比自己的酱油味道重,而且在熬制酱油的时候,他肯定加了糖!
不把糖加在河粉里而是加在酱油里,这可还真的是很复古的做法。
很快,第一道干炒牛河的比分出来了,小张哥以三票的微弱优势赢了这一盘。
彼得看了看他,然后点了点头,朝他伸出手来:“我偷学了一招,谢谢。”
“不客气。”小张哥也笑着跟他握了握手。
第一道菜是小张哥胜利,而这场比赛也迎来了一个高潮,因为街坊邻居的宣传,现场的人来得更多了,甚至还有一些周围饭店的大厨也跟着来凑了个热闹。
经过简短的休息,第二道比赛的菜品也就上来了——烧鸡。
听到这个东西的时候,下头的小马直接他妈的笑出声了好吧。
不打听打听小张哥的烧鸡在长安巷的名气,那真的是叫一个神乎其神,小马也算是走南闯北了,但要说谁的烧鸡能比小张哥的好吃,那绝对不可能。
这是谁认证的?这可是青丘原九尾天狐王亲自认证的,那年皮爷过年带了只烧鸡回去,天狐王吃完之后,过了正月就蹲点在小张哥那里吃了两个半月的烧鸡,光鸡吃下去了三百多只,共花费三万元整,这还是记在皮爷账上的。
可想而知狐狸王能有多爱吃小张哥的烧鸡了,而且他可是狐狸王,说他吃的少可就说不过去了。
而小张哥听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是有点诧异,他回头看了一眼彼得:“烧鸡啊?”
“怎么?不会?”
“会……”
彼得笑了笑:“会就开始吧。”
小张哥巅峰时一天处理一百七十只鸡,他就算不用任何能力,只要给他一把厨刀,他能在不碰到一块鸡骨头的情况下把鸡给肢解得七零八落。
古有庖丁解牛,今有张哥拆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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