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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南柯梦(上)(1/2)

她本来不该这样会骑马的,阿耶说要送给她的小马,还没有送过来。
可是,谢令姜虽然有点不喜欢总是娇滴滴,而且还有些心机的谢道聆,可是断断不能让她出事啊!
谢道聆万一真的出了事,谢令姜难辞其咎。
谢道聆此时年纪还小,未必能理解方才自己在众人面前对于她的斥责。
可是此时万一近来又遇到了受伤之事,那可极是不妙了。
阮遥集略有些茫然的看着远处的那个小娘子,心里头也极为忐忑的想着,为什么自从从大梦里醒来之后,感觉稍稍有些变化呢?
上辈子的谢令姜绝对没有这般模样,从来都是安安心心的在深闺里读书写字,绝不会跑马的,难道是自己记忆错的?还是从未了解她?或者心里头隐隐约约有一种窃喜的感觉,难不成对方也因为某种变故,和自己是一样的同类吗?
阮遥集虽然引了众人都去打猎,但自己是置身事外,因为要一直关注谢令姜那边的情况,他很害怕会如漫长的梦里一样,谢令姜最终会步入极为悲惨的命运。
阮遥集还记得自己梦的那个梦,幼年时的一场高烧,阮遥集做了很久的大梦。
但是极为虚渺的一场如同南柯一梦般的存在,却并没有黄粱一梦一般的香甜迷醉。
梦里头阮遥集是一个孤儿一样的存在,被父亲送往谢氏,而后便在这里长大,在这谢氏,他从始至终只是一个外姓的客人,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见证谢氏从盛到衰弱的过程。
他的父亲也在大梦里边疆战场里死去,阮遥集成了遗孤,他我那个梦境里头,只觉得无比的绝望。
他被接到谢家后,谢三叔收其为徒,也很好像是侍卫,又好像是伙伴一样陪她长大。
打马西街,红衣少女,自有飞扬的姿态,并不横冲直撞,只道是流目顾盼面萦霞,玉貌娇艳自无暇。春风染尽陌上花,春水长流自天涯。
少年郎君和小娘子站在祖庙旁,面前年轻的谢三叔风姿傲然,但是手上拿着戒尺。
“谢长安,今天你是不是把御史家公子打了?”
“是,三叔。”少女很恭敬,嘴角却是倔傲。
“你做错了吗?”
“没有啊,为什么做错了。”
“还不知错。”
一戒尺打了下来。少年闷哼一声。
那男子低头一看,戒尺下阮遥集的手臂上通红一片,少女白皙的胳膊依旧娇嫩。
“每次都给她挡,挡着挡着她永远都学不会谦恭。”阮遥集听到这话依旧沉默如斯。
芳华木下,“阮遥集,遥集阿兄,你这个大笨蛋。不疼啊。”
谢令姜鼓着嘴巴给他擦擦药。
“没事,不疼。”
“傻子。”
一层嫣红的霞光笼罩着,漫山遍野的野花野草在清风中摇曳着,舒展着身姿,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经年之后。
两人坐在屋顶上,对月饮酒,阮遥集是真的有才华,拿着竖笛,也能吹出一支曲子,仿若是疆场无情,刀光剑影。战鼓声擂,厮杀不断。
焚天业火江河令,一曲终断青山老。
听着听着,心中顿时有无限豪情。
“阮郎,这曲子,莫非是《十面埋伏》?”
阮遥集听到这里,抿了抿唇笑,“正是。长安果真是知音。”
长安,是谢令姜的乳名。
“可是这《十面埋伏》不是,不是已经随着令祖父身逝而失去了吗?”
“我那时虽年幼,我父亲临走之前,是将家族一些机密之事写在了锦囊里面,他嘱托我母亲,一定要将阮氏骨血养大,于是母亲便把这些锦囊交给了我,虽则这几年我们很少见面,但也常常书信往来。”
阮西顾已经长成了面如冠玉,俊美绝伦的好儿郎,他喜好白衣,一身白衣胜雪,端的是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
都说王家大郎二郎三郎都是霁月风光,豁达文雅,才貌双全,隐隐约约有王少年姿态。也自知谢氏一门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今日见阮遥集,方知世上还有真君子,阮遥集身长七尺八寸,风雅从容,容止出众。
“西顾,我听说你要走了。”谢令姜垂下美睫,微微出声。
“是啊,我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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